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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40亿私募基金逾期案 托管方青岛银行该不该担责?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7-22 16:47:32    文字:【】【】【
摘要: 2019年底,“中铁系”被曝多只私募基金逾期,涉及金额近40亿元人民币。近日,多名投资者将涉事基金管理人连同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一起告上法庭,引发市场关注。有媒体质疑,青岛银行是否具备私募基金托管机构资质,又是否应该为私募基金暴雷承担相应责任?

2019年5月,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檀实资本)、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洲实资产)以及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募集(下称云集投资)的11只私募基金无法清盘,由此引发上千名投资者维权,涉及金额近40亿元。

  2020年5月13日,洲实资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延期基金的良性退出工作受到影响,部分工作只能暂停。6月5日,洲实资产再发公告称,现在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将对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产品进行调查。

  本金和利息无法如期退出,焦急的投资者于是拿起了法律武器。天眼查显示,8名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檀实资本、洲实资产、云集投资,部分产品的担保方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中基)以及基金托管机构青岛银行提起诉讼。8宗案件于2020年7月7日至8月11日陆续开庭审理,其中7起案由均为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另外一起案由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青岛银行涉及的诉讼来源:天眼查

  该案中,青岛银行作为基金托管机构也被牵扯进来。此前,界面新闻报道称,上海洲实中铁稳盛1号私募投资基金、洲实中铁商网私募等6只产品的基金合同中显示托管机构为青岛银行。但查询中基协网站发现,私募基金托管机构名单中并没有青岛银行

  对此,青岛银行方面回复中新经纬客户端,我行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执行,且都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成功备案,每笔备案基金均有基金编号,符合相关规定。

  一方称名单中没有青岛银行,一方称已经成功备案,到底真相如何?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发现,中基协官网上公布的47家私募基金托管机构名单与证监会官网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一致,其中包含28家银行,并没有青岛银行。

  业内人士分析称,上述名单其实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并没有提到“股权投资基金”。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基金业人士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较为完善,但股权投资基金一般则是以企业形式去成立,股权投资在技术上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托管,托管人就是形式上的托管,事实上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问题业内一直在讨论中。青岛银行踩雷的私募投资基金,恰恰是股权投资基金,因此没有在名单中也正常。

  上海洲实中铁稳盛1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来源:中基协官网

  托管银行是否该担责?

  本案关注的另一大焦点是,青岛银行作为托管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此,青岛银行方面表示,有投资者在2019年发起过针对基金管理人和青岛银行的仲裁申请,司法机关等已有裁定,该行并无责任。

  事实上,2018年,上海意隆等4家“阜兴系”私募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上海银行等银行也曾经作为托管方而备受争议,随即也引发了业内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银行职责权限的讨论。

  彼时,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下称中银协)还就此问题隔空“互怼”。中基协在公告中认为托管银行应该承担“共同受托职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并保全基金财产,维护投资者利益。

  中银协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行托管私募基金权责清晰,依法依约不承担共同受托责任。上述案例中的各银行在《托管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承诺与声明、权利与义务中,均明确银行对托管资产的托管,并非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银行不承担合伙企业投资风险。

  2019年3月18日,中银协还发布了《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明确规定,托管人不应承担“自身应尽职责之外的连带责任”,并在第十六条中明确,管理人、受托人等相关机构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托管资产或者相关受益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各机构自行承担责任。该指引也仅在行业自律规定的层面上进行规定,但责任边界问题仍未形成最终定论。

  对此,华东理工大学特聘副研究员王鹏鹏博士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目前对于托管人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争议比较大,最主要的仍需看托管人有没有违反托管合同的相关约定,比如若托管合同中约定,应该对资金的用途进行审核,但如果银行没有对其进行审核,就构成违约;或者合同中约定,资金流向要按月进行披露,如果没有披露也可能造成违约。

  王鹏鹏认为,此次事件再次对银行的托管业务敲响警钟,如何实现责任的划分,平衡两者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乃是当务之急。如果扩大托管银行责任,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银行从事托管业务的积极性,推高托管费用;而如果规避银行责任,也可能导致银行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为山东省首家主板上市银行、全国第二家“A+H”股上市城商行。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青岛银行营业收入为96.16亿元,增长30.44%。归母净利润为22.85亿元,同比增长12.92%,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2019年该行不良率为1.65%,同比微降0.03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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