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提取业绩报酬vs按季度提取业绩报酬
两者之间究竟相差多少?
不同私募证券基金策略的收益区间不同,我们分别按照每个季度2.5%、4%、8%、15%来进行计算和比较。
季度2.5%近似于年化10~12,相当于套利和市场中性策略的收益区间;
季度4%近似于CTA策略的收益区间;
季度8%则近似于股票多头基金的收益区间;
而季度15% 表示当年股票基金大涨,收益超过了60%以上(这种情况较少,属于极端)!
假设初始净值为A,年底时净值为N,提取业绩报酬之后的净值为CN。
情况1:市场中性/套利,季度2.5%收益(年化10%+)
1、年度一次性收取20%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N=A(1+2.5%)⁴=A1.1038
计提完业绩报酬后
CN=A1.1038-A(1.1038-1)*20%=A1.083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8.3%
2、每季度收取一次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CN=A[1+2.5%-(1+2.5%-1)*20%]⁴=A1.02⁴=A1.082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8.2%
结论:两种模式下客户到手收益仅相差0.1%。
情况2:CTA,季度4%收益(年化16%+)
1、年度一次性收取20%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N=A(1+4%)⁴=A1.1698
计提完业绩报酬后
CN=A1.1698-A(1.1698-1)*20%=A1.1358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13.58%
2、每季度收取一次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CN=A[1+4%-(1+4%-1)*20%]⁴=A1.032⁴=A1.1342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13.42%
两种模式下客户到手收益相差0.16%。
情况3:股票多头,季度8%(年化30%+)
1、年度一次性收取20%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N=A(1+8%)⁴=A1.360
计提完业绩报酬后
CN=A1.360-A(1.360-1)*20%=A1.288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28.8%
2、每季度收取一次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CN=A[1+8%-(1+8%-1)*20%]⁴=A1.064⁴=A1.282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28.2%
两种模式下客户到手收益相差0.6%。
情况4:股票多头极端,季度15%(年化60%+)
1、年度一次性收取20%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N=A(1+15%)⁴=A1.749
计提完业绩报酬后
CN=A1.749-A(1.749-1)*20%=A1.599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59.9%
2、每季度收取一次业绩报酬
年底时净值
CN=A[1+15%-(1+15%-1)*20%]⁴=A1.12⁴=A1.574
客户年度到手收益为57.4%
两种模式下客户到手收益相差2.5%
小结一下
当收益范围在10%~30%之间,两种业绩报酬提取方法差别并不明显。只有在极端情况下,会有一些差别。当然,产生这个差异的前提是这只基金已经为投资人赚了很多钱 。
注意,这样计算是错误的!
之前就这个问题,有些伙伴计算得出了不一样的结果。
比如在季度4%收益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
第一个季度 1.032
第二个季度 1.032×1.04 = 1.07328
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计提20%的业绩报酬
1.07328-(1.07328-1)×20% = 1.058624
……
按着这个方法计算最后得到,按季度提取4次业绩报酬之后,客户得到的收益只有9.92%,跟原来13.58%相差3.66%!
难怪投资人会不乐意,这个差距也太大了。
但是,这个计算方法是错的!
具体错在哪里呢?很简单,重复扣了费用。因为在第二次净值变成1.07328后,其中有之前1.032的部分,并且这部分已经收费了。如果直接对1.07328计提20%,相当于对1.032部分多收了一次费用。
真正需要收费的是超过1.032的部分,即1.07328-1.032 = 0.04128
这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高水位业绩计提”。
或者换个说法,第一季度赚了4%,到了第二季度没赚钱,那么这时候基金净值仍旧是1.032(第一季度赚了4%,扣掉20%计提后的净值)。这个时候管理人对你说:咱们第二季度也该计提业绩报酬了,然后再扣掉0.032的20%……
你肯定会说:没给我赚钱,哪来业绩报酬?
如果这么说你能理解,那么也就知道刚才的算法错在哪里了。
所以,遇到质疑不要慌。业绩报酬这些东西都是事先合同里写清楚的,建议大家提前把这些细节都搞清吃透,并且收藏这篇文章。哪天要跟客户签合同,或者客户问起业绩计提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翻一翻。